签证所需材料
瑞典ADS签证(上海领区):
1、签证到期后有效期至少还剩180天的因私护照(如有老护照请一并提供,护照最后页签字)。
2、个人资料表一份(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
3、35mm*45mm白底无框正面彩照4张(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不得穿白色衣服;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从下巴至头顶整个脸部应该占照片的70%-80%,不得太大;佩戴眼睛者请注意眼部轮廓的清晰度;照片须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4、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张。
5、盖有公司公章、负责人(注明负责人职位)签字的空白公司抬头信纸(标有公司地址、电话、传真)4张(若法人与申请人为同一人,则需提供第二负责人签字)。
6、退休人员须退休证复印件(无需4、5两项);非华东六省一市客人须暂住证复印件。
7、个人工资证明。
8、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最少5万以上,需为半年前存入),股票交割单,房产证明,车证(资产证明越多越利于出签);夫妻同去,请提供各自的资产证明(存款证明不得过期)。
9、身份证复印件2张;结婚证复印件1张(夫妻同去或者资产为爱人所有,此项必须提供)。
10、18岁以下在校生按领事馆规定只能在寒暑假期以及国定假日期间由家长陪同才能赴欧洲旅游,并需提供学校的准假信(由学校盖章),提供由外办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父母共同前往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单亲家庭情况同上,并请提供离婚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无委托公证需一同前往领馆写下同意书)。
1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2份(户口本的服务处所必须与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如爱人、小孩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爱人和小孩所在户口本的整本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
12、护照1-6页复印件,包括个人资料页(空白的也需要复印)。
13、保险: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原件(指定友邦或者安联)。
14、签证时间:10个工作日。